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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区域乱搭楼梯

咨 询 内 容:

业主为了自己方便乱搭楼梯,物业协调不进行拆除

提问日期: 2019-09-06
受理回执号: 2019字第09060128
类 型: 咨询
是否回复: 已回复
回 复 内 容:

您好!您反映的“ 鱼峰路谷埠街国际商城B3栋407,业主为了自己方便,乱搭楼梯,跟物业协调过,但是物业不进行拆除。”的问题, 柳南区城管执法局中队复:我中队接到该案件后,非常的重视该案件反映的情况,并及时派出人员到达现场核实。经查,现场确实存在涉嫌违法建设。执法队员已对此处涉嫌违建下发了调查通知书第0195047号,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手续材料接受调查,正在调查处理中。我们将继续关注此案件的进展情况,由于私搭乱建的调查取证需要走相关法律程序,后续立案查处情况请咨询查违中队,电话:8805013。违建查处程序法律法规问题请咨询我局法规科,电话:3208901。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

回复时间: 2019-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