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柳南区潭中西路7号在水一方,在水一方小区东门左侧一栋洋房砌起两米多高的围墙将整栋楼围起,形成小区内的独特风景线。由于广大业主从未见过房开的楼盘地图、宣传或其他途径的标示上有该围墙,因此质疑该围墙属于违法占用公用面积而建造。并且已经有很多业主多次投诉反馈,并有执法人员在现场下达执法书暂停起建,但该楼栋的主人无视执法人员下达的执法要求,目前继续起建并将建造完成。 因此,请执法部门重视该问题,尽快查清该楼栋的围墙是否属于违规兴建,并在小区公示国土资源局备案的图纸和尺寸,以避免进一步激化小区内业主之间的矛盾造成更大群众性事件”问题,柳南区城管执法局回复:我中队接到该案件后,非常的重视该案件反映的情况,对于该处涉嫌违建,我中队已多次到达现场制止当事人,并已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书面通知。我中队现已经对该处潭中西路7号在水一方小区29栋南侧、西侧及北侧 建设建(构)筑物立案 ,立案编号:B-1114079, 立案时间:2019年9月26日,案卷现正在完善中,下一步,我局将案卷上交规划部门审批,我局待根据市规划局的意见下发处罚决定书。该处是否违建是由市规划局下发的处罚决定书判定,不是由我城区执法局来判断,关于小区国土图纸问题,若该处为违建,则图纸上没有规划尺寸,若该处不为违建,将向规划局申请是否能在小区公开相关备案图纸。 若投诉人还有疑问,违建查处程序法律法规问题、违建拆除相关情况请咨询我局法规科,电话:3208901。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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