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在规划的时候,每隔一段距离都会设置一些下沉式坡道供车辆通行。但是在一些老旧道路上并没有设置合理的接坡,一些市民为了自身利益擅自用木板、铁板、甚至用水泥沙石浇筑成坡道,导致人行道遭受车辆碾压受损,该行为不仅有损市容市貌,雨天还影响雨水正常排泄,更是妨碍正常道路的使用,对过往行人出行带来安全隐患。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其中包含: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私自接坡是一种违章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
10月14日上午9点56分,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接到市民罗先生的来电,他反映在“和平路铁二中到柳太路十字路口这段路旁边有十多处水泥接坡,电动车路过很危险”。案件立案后很快分派给柳南区执法局协调处理,。10月21日,柳南区执法局回复:该处违章接坡已安排专业人员清理完毕。截止11月22日,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平台共受理此类案件566件。
有市民向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反映说“人行道和马路的落差本来就是特地设计的,如果接个坡汽车很容易就能上人行道,那行人出行就会非常不方便,而且安全隐患也很大。”也有市民说“弄个接坡给汽车开上人行道就不该,人行道本来就不允许机动车上去的,否则的话人行道和马路还有什么区别呢?”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此,也希望市民不断提升守法意识,自觉爱护市政设施,不再私建接坡,共同维护城市容貌秩序。柳州是我家,爱护靠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