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城市道路秩序必须遵守相应的规矩,比如:机动车不能占用新能源车停车位。在桂中大道十二中公交站对面新能源汽车停车位就多次被举报有机动车占用。10月10日下午6时许,一位市民通过柳州1号APP举报此处被一辆机动车占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收到此信息后马上立案并派遣至城中区城管执法局。执法队员在半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发现违停机动车辆已驶离,现场停放的为新能源车。10月8日,同样占用新能源车位的轿车被举报后,执法队员及时赶到现场对违停车辆作了贴单处置。执法队员还表示下步将加强巡查管理。
占用新能源车车位的机动车
处置占用新能源车车位的机动车
新能源汽车灵活便捷,低碳环保,有专用停车位。我市为推动柳州新能源汽车发展,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车,为此实行充电优惠、停车优惠、充电桩建设、示范小区建设等一系列新能源汽车政策,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车位属于停车优惠措施之一。这些新能源汽车停车位相对窄小,一般设置在人行道边,可以在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前提下让更多的人实现绿色出行,为市民带来更方便、更舒适的城市出行体验。新能源车车主韦女士表示:“现在停车位少,看到新能源车的车位在不断增加,我为了方便买了新能源车。如果车位被机动车占用,还一次占两就觉得很气愤。”机动车随意占用新能源车停车位破坏了停车秩序,机动车车身较大,挤占的不仅是新能源车的停放空间,还有人行道的空间。为保障人行道畅通,不合规范的停车都要治理。
新能源车停车位作为新生事物,管理和使用都逐步走向规范化,机动车车主应自觉遵守道路规划,也欢迎市民通过12319热线或“柳州是我家”微信公众号及时反映相关问题,参与城市管理,让我们城市道路更畅通。
作者:曾晓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