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养鸡种地不可取

“每天早上叫醒我的不是闹钟,而是梦想”,然而对于网友小蜗牛来说,每天叫醒他的不是闹钟也不是梦想,而是小区里面的鸡鸣声。

6月18日,网友小蜗牛在“柳州1号”反映:“柳州市白云路白云小区二村20栋对面,有两户住户在公共用地私自搭建鸡棚来养鸡,天还没亮那些鸡就叫个不停,非常影响我们休息,而且还在公共用地种植农作物,经常出门就看到户主拿着鸡粪做农家肥,小区里面到处是鸡和鸡屎,严重影响小区生活环境和住户出行”。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的当班工作人员看到此爆料后,马上受理立案,案件流转至鱼峰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确认案件属实后,对违章当事人在市区内种植农作物和擅自饲养家禽家畜的行为分别下发《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违章当事人在1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我打电话来是想表扬你们的,就是我之前在‘柳州1号’反映的白云路白云小区二村20栋对面种植农作物和养鸡的问题,我也看到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理了,现在这两户养鸡的户主已经自行把鸡棚拆除了,小区的环境好多了,很感谢你们的帮助!”6月28日早上,网友小蜗牛高兴地打来电话。对此,工作人员表示“不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也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一条:按照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区内不得饲养鸡、鸭、鹅、兔、猪、羊等家禽家畜。所以希望广大市民都学法懂法守法,共同建设我们美丽的家园。市民在碰到类似行为时,可及时拨打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和通过 “柳州是我家”微信公众平台反映。

作者:韦菊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