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市民通过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反映在城市公共绿地上、小区内以及河堤等地种菜的问题。
6月5日15时16分市民反映在西江路22号佳力职工宿舍18栋楼下,有人破坏绿化带种菜,影响市容,市民希望处置单位能制止并恢复。平台座席员立即受理立案,并及时流转到鱼峰区麒麟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接派后,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将该处种菜进行拔除。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三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自治区行政区域的城市绿化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但市、县人民政府设有独立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由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林业、水利、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按其规定执行。按照相关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违者除被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外,还会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侵毁绿地种菜既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很大影响,也破坏了城市形象。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争当城市监督员,如若您发现城市管理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