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禁噪令”来啦!

随着天气逐渐炎热,尤其到了夜间和节假日,“群众性娱乐项目”、“工地抢时施工”等产生的噪音扰民现象越来越多,有时甚至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近日,有市民通过“柳州是我家”微信公众号反映在桂中大道体育休闲广场内打陀螺的噪音太大,影响到附近居民的正常休息。案件很快被派遣至柳州市公安局,不到2小时市公安局民警到达现场制止了噪音。
近期,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柳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以后夜间施工的单位,热衷夜生活的都要注意了,再有噪音污染就要面临罚款处理。《办法》规定,在居民住宅区或者毗邻居民住宅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抽打陀螺、甩响鞭、采取播放音响等方式进行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不得产生噪声干扰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禁止夜间在以上场所抽打陀螺、甩响鞭以及开展使用乐器或者扬声设备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在室内使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娱乐、体育锻炼等活动的,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干扰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午间(12:-14:00)、夜间(22:00-次日6:00)不得在毗邻居民住宅的餐饮等场所进行猜码划拳、喧哗等产生噪声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活动。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内从事室内装修、制作家具、室外修缮等活动,禁止在午间、夜间使用电钻、电锯、电刨、冲击钻及其他产生高噪声的工具。
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规范安装、合理使用车辆防盗报警装置,防止防盗报警装置产生的噪声干扰周围环境。
对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所在地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今后市民朋友如发现噪声扰民问题,可以拨打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或者通过“柳州是我家”微信公众号 向市“智慧城管”平台反映,平台会第一时间将案件流转至相关职能部门并督促他们及时处理。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安静和谐的人居环境。
(通讯员:唐容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