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堤种菜隐患大 及时清除保安全

近日,市容巡查柳南中队队员在上游路上游一区巡查时发现,太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侧巷内40米和竹鹅溪北支截污管理站东侧约50米的竹鹅溪景观道上,有人正在堤坝上种菜。于是立即将此情况通过“城管通”上报至柳州市“智慧城管”平台。案件被流转至柳南区数管平台进行处理。接到案件后,柳南区城管执法局立即派遣队员到现场处理,最终将种植的青菜全部清除。
根据《广西河道管理规定》第八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在堤身种植农作物、铲草、建窑、钻探爆破、采石、取土的,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长期在河堤上垦荒种植,极易造成堤岸水土流失、河堤滑坡,严重影响河堤在汛期的防汛功能如市民发现此类河堤种菜的情况,请及时向“柳州是我家”微信公众号进行反映。
(通讯员:罗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