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大队对人口密集的市场、居民居住地的燃气经营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排查,共没收38个“危险瓶”,严防死守“安全关”。
执法队员来到柳石路莲花村一家挂着“某螺蛳粉”招牌的门面,映入眼帘的是大大小小的液化气瓶,不时还散发出淡淡的液化气味。面对执法队员,从一家挂着“某化妆品经营部”广告牌的店里走出了一男子,声称这些液化气瓶是他的,目前正在办理液化气经营手续,执法队员询问液化气瓶来源及用途,店主告知主要是卖给周边需要的居民。执法队员翻开店内的经营许可证,贴在墙上一张泛黄的液化气经营许可证的办证时间写着2007年,办证时间距离现在有8年之久!在调查中发现,这批瓶装液化气中,大多钢瓶已过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执法队员立即暂扣该处液化气瓶(见上图),责令店主尽快到大队配合调查。
城管执法队员在调查取证时,不时有周边居民前来观看,阻挡着执法队员的调查。在这里城管部门呼吁市民:执法队员在调查取证时,请勿围观起哄,特别是执法队员在查处危险品的时候,更不应该靠近观看,容易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
安全事故无小事,请大家一起来维护我们的生活环境,发现无证燃气经营点,及时向城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