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抛物”不来处理的 “通知函”要寄过去了哦

为保障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依据柳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对车窗抛物、车轮带泥、车轮滴撒漏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近日,市城管直属大队将依照法律程序,催促相关责任人前来处理。

据了解,市城管直属大队在处理公众举报的案件时,有部分市民经多次短信通知后拒不配合前来处理,造成案件积压。为遏制此类社会不文明行为,共创“五美五好”柳州,市城管直属大队将按照案件流程,把“通知函”以邮寄的方式寄予当事车辆所在单位或个人的所在地址、社区及街道办,督促相关责任人前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