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走廊本该是业主共用的公共通道,但磨滩路天鹅湖小区三栋有11家业主把它当成“唐僧肉”,一一将自家门前的公共走廊占为己有。昨天,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采取行动,拆除占用公共通道的违法建设(见上图)。
一年前,有市民向市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反映,天鹅湖小区有不少业主擅自将二楼的公共走廊占为己有,希望相关部门查处。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到投诉后立即派队员调查,看到走廊上方盖了钢瓦,走廊前侧装了玻璃,中间用卷闸门、玻璃或其他材料隔开,其中大部分业主还在钢瓦下面装上吊顶,整条走廊都被业主装修成自己的私用空间,或用于办公、或用作餐厅、或堆放杂物等。为此,执法人员先后给相关业主下发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催告书》等法律文书,但这些业主都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拆除自己的违法建设。昨天上午,城管部门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设,拆除面积100多平方米,还公共走廊“庐山真面目”,同时也消除了安全隐患。据执法队员介绍,该小区还有类似的违法建设20多处,下一步将陆续进行拆除。执法队员希望建有违建的业主能及时自行拆除,从而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