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城中区海关南路东堤新都小区部分居民在自家三楼楼顶违法加建的现象,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立案调查(见本报2015年11月25日一版《城管部门表示将依法拆除》)。在依法治市的强大震慑力下,在城中区多部门深入开展思想动员的情况下,从3月7日开始,一些违建户纷纷自行拆除违建部分。
行动:当事人自拆违建
经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初步调查,东堤新都小区内共有30多处违法建筑,有的在顶层违法加建,有的搭建简易的车棚。3月4日,城中区组织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工商、消防、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走进小区违建当事人的家门,与当事人面对面地说规矩、讲法律、谈后果。经过开展深入的思想工作,一些当事人表态将会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言必行,行必果。3月7日,一些当事人请来专业施工人员,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监督下,纷纷拆除自建的违法建筑。记者在现场看到,有的正在拆太阳能设备,有的正在拆砖块(见上图)。“六处违建开启‘自拆模式’,违建基本都是去年七八月间新建的。”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名执法人员说,城管执法部门限期其一个星期内拆除完毕。据了解,这些违建有的用来出租,有的用来“防水”。在刚开始建设时,城管执法部门已责令停工,但未奏效。
“小区原本是统一的别墅式建筑,违法加建不仅会影响美观,还破坏原有的房屋结构。违建拆除后,会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这名执法人员说,希望更多违建的当事人自行拆除违建,减少损失。
部门:坚决打掉违建“牛气”
“违法建设挑战法律底线,破坏城市规划秩序,必须坚决打掉违建的冲天‘牛气’!”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强化清理拆除违建的意识,建立快速查处机制,第一时间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将违建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能出现新违建。
这名负责人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依此规定,我市在打击“两违”的过程中,对违法建筑不能进行强制拆除的必须予以没收,绝不让违建起死回生。请那些违建当事人不要心存侥幸,不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这名负责人表示,今年打击“两违”的重点是2013年我市率先在全区开展的严打“两违”“风暴行动”以后新增的违建。此外,还将打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抢建加建扩建的违法建设、新建外环路沿线、城市进出口及市郊乡镇村庄违法建设;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重点督查督办的违法建设;违法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建设。
同时以打击“两违”为契机,积极创建无违建社区(村屯)、无违建街道(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