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非机动车道上挖了一个坑?差点就掉进去了。”近日,市民向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反映,九头山路东段九头物流信息中心门口的非机动车道上,路面被开挖出面积约3平方米,深约0.5米的坑。为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鱼峰区城管执法人员找来碎石和水泥沙子,当起了“泥水工”(见上图)。
21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执法人员找来水泥、沙石等材料,对路面的深坑进行回填。城管执法人员介绍,平均每个月会接到四五起这样类似案件,此类案件多数是在晚上施工,天亮后才被发现。当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无法找到确切的施工单位,为了保证市民的出行安全,城管执法人员当起了“泥水工”。但是,通过走访周边居民及调取沿路监控,执法部门最终还是可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据了解,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及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等13种行为。由相关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市民发现类似情况,可通过12319热线、柳州1号APP城管在线”平台及“柳州城管”公众微信号反映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