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车外丢个烟头收到200元罚单

柳州“车窗抛物”举报已超6000起

8月22日下午,鹿寨县寨沙镇司机王先生来到柳州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市容执法大队,缴纳了200元罚款。他感叹:丢个烟头会罚那么重,夜晚丢的烟头也被拍下。记者从城管部门获悉,柳州市从去年7月21日开展整治车窗抛物以来,共接到6030起有效举报。

7月26日晚10时34分,王先生停车在柳州市飞鹅二路路边等人,期间掏出香烟打开车窗,吞云吐雾之后将烟头丢到地面。后方车辆的高清行车记录仪,将丢弃过程完整摄录,举报到柳州市城管信息中心。确认证据完整有效之后,柳州市城管执法支队依法调查处理。

“现在的行车记录仪,不但白天拍得清清楚楚,晚上拍摄效果也不差,只要前车有车窗抛物行为,基本上都能清晰摄录。”城管执法人员称。从车窗抛物的种类来看,约80%是烟头,其余为纸巾、饮料瓶、果皮等杂物以及吐痰。

值得注意的是,在市区十字路口等待红绿灯时,会有人穿梭其中,将名片或商业宣传资料塞在车门把手部位,车主可不用理会,事后将其丢到垃圾箱即可;如果扯下并将其当场扔在地上,有可能会被后方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拍摄。

实际上,柳州城管部门已接到此类视频举报,将视同“车窗抛物”调查处理。在车流中散发小广告固然不妥,但无论是驾车还是走路,收到“垃圾”资料时,也不要随手乱扔。

据介绍,随着对“车窗抛物也会被处罚”的知晓度不断提高,最近一个月,车窗抛物数量开始下降。一名举报者称,已经发现有驾车的烟民,用纸把烟头包起来放在车内,而不是丢到车外,这在以前很难看到。

“柳州针对车窗抛物的处罚标准为200元至1000元,这在全国来说都是最严厉的,有的城市仅处罚50元。但行政处罚不是最终目的,而是希望更多市民文明驾车乘车。”城管执法队员称。

市民如果拍摄车窗抛物,视频须有明确的拍摄时间、清晰的车辆牌照,最好有事发地点的背景参照物,能够完整还原事发过程。举报的视频可发送至jd_12319@163.com,或拨打12319城市管理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