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上岂能私划停车线

执法队员现场对违停车辆贴单,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清理

城管调查私设停车位

人行道临时停车位由主管部门委托专业公司划停车线,其他单位或个人私自划线不可取。昨天,记者从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了解到,近日,市民林先生投诉称,在北站路18号门前,有人私自在人行道上划设机动车停车线,导致原有的电动车停车线被覆盖,影响电动车的正常停放。

市容巡查员立即到现场核实发现,新设置的停车位并不规范,还覆盖了该人行道原有的停车线,疑似有人私自划停车线。随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坐席员受理立案,并将案件流转到柳北区城管执法局。两小时过后,执法队员到达现场对违停车辆进行贴单处理,并联系到附近一家单位的负责人,限期于当月12日前清理私划的停车线。平台收到处置单位的反馈后,将处置结果回复给市民林先生,林先生对12319热线平台的快速反应和城管队员的快速处置给予点赞。

据介绍,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街道地面及树木上涂写、刻画等,违反此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人行道临时停车位利用率的问题,记者走访发现,电动车作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一些路段人行道不同程度出现车辆乱停放的情况。“划设专门停车位,规范了停车秩序,提高公共区域临时停车点利用率,才能有效减少电动车随意停放对道路交通的影响。”正在海关南路停放电动车的李先生说,但是,有时候一些不自觉的市民也会占用电动车位停放汽车。还有不少市民认为,人行道统一划线,规范停车迫在眉睫。

另外,为了缓解停车难的问题,相关部门委托专业公司,在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前提下,在人行道上划设了一些电动车和新能源汽车的专用停车位。这类停车位不允许单位或个人用于停放电动车和新能源车以外的其他车辆,更不允许私自划设停车线。市民如发现有类似的问题,可及时向12319热线或“柳州是我家”公众微信平台反映或举报。(通讯员  胡宏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