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柳东路220号17栋一车库旁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见上图),当事人看到城管人员冒雨“拆违”表示理解并配合执法工作。
当天上午9点多,执法队员冒雨到达现场时看到,这个简易钢架棚材料用是防水板,并安装了门锁,约9平方米。业主黄先生表示这个棚子主要是用来存放杂物的。对于执法局的强制执行,黄先生也表示了配合的态度:“去年已经知道要被拆除了,我也知道这个搭建是违法的,执法局怎么处理,我就怎么配合,我理解你们的工作。”
据了解,原来早在2014年10月,鱼峰区城管执法局特勤中队就接到“12319”平台及市民投诉转办案件,反映该处有违章搭建情况,并立即展开了立案调查。随后,城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同年12月作出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处罚决定书》,责令业主限期自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