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占道人行道“缩水”

市数管平台:占用盲道等停车不可取,将疏堵结合规范停车秩序

电动车占用盲道停车

核心提示

近日,网友“Si瑜”通过“柳州是我家”公众微信号反映,人行道又被电动车霸占,甚至有占用盲道停车的情况。市数管12319平台工作人员发现,在位于阳光100商业圈中心地带,类似问题并不少,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会给市民出行带来诸多困扰。

占道停车图省钱

连日来,市容巡查员走访阳光100商业圈发现,人行道上就有五处电动车停放点,地面均未划停车线。丽笙酒店出入口两旁的电动车停放点实行收费管理,车辆停放较整齐。而九洲国际前,密密麻麻全是电动车,一字排开,人行道都成了非机动车的临时停车场。“这些电动车每天都这么堵在这里,行人都得走到非机动车道上。”在附近工作的张先生说,电动车甚至将银行通往人行道的楼梯都给堵死了,他们无奈之下只能放弃此路。不远处就有统一的电动车管理停放点,为何市民都选择停在这里?

“就办点小事,一小会儿就走。”当时正在停车的车主刘先生说,把电动车推到停车场还得交钱,能省一块钱就省一块钱。部分市民仅考虑到自己省事,却给他人带来不便。据12319平台统计数据,市区内电动车乱停放现象屡见不鲜,龙城路、东环大道、广场路、曙光东路、南站路、北站路、公园路等路段都存在电动车“扎堆”人行道的现象。

划线规范停车    严管“违停”行为

据了解,为更好地规范停车秩序,从今年2月21日起,人行道违法停车的执法权已由交警部门移交给城管部门。根据《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在规定地点停放非机动车,或者在未设停放地点的道路上停放非机动车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20元罚款。城管部门表示,将对车辆违停开出“罚单”,电动车也不能幸免。

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按照《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城市道路的停车场(点)实行规划、管理、经营三分离原则,由交警、规划会同相关部门设置城市道路临时停车位,由城管部门集中行使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侵占道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对有偿使用的临时停车场(点)提供车辆看护服务。此外,借鉴南宁等地的管理经验,人行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均实行划线规范停车。(通讯员  蒋丝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