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水域今年3月至6月进入禁渔期,记者从柳州市数字城管获悉,3月1日至4月30日晚7时,“百里柳江”非法电鱼捕鱼的案件,柳州市12319数字城管平台接到32件,平均每两天就有1起。水上城管24小时备勤待命,继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
据了解,由于繁华市区河段的钓鱼者较多,非法电鱼、捕鱼者担心被举报,非法捕鱼已经减少,而静兰大桥、鹧鸪江大桥等距离市区稍远的水域相对高发,其中鹧鸪江大桥附近水域案件最多,非法电鱼捕鱼达到5起。
利用夜幕掩护,神不知鬼不觉地在柳江河面充当“幽灵”,是非法电鱼捕鱼者惯用伎俩。今年3月至4月接到的32件案件,傍晚6时至次日清晨6时的投诉举报达到17起,超过半数比例。
4月14日晚10时,有市民向12319城市管理热线反映,静兰大桥附近的水上运动中心河段,有人正在开船电鱼。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电鱼者已不见踪影。此时举报的市民还在现场,热心给执法人员当起“向导”,指认电鱼船的开溜潜藏方位。
经过搜寻,执法人员在附近水域的河湾找到藏匿的电鱼船,电鱼者已经弃船离开,不过由于慌忙仓促,电鱼的“战果”都顾不上带走。执法人员当场将这些河鱼放生,并对该涉嫌船只依法扣留。
4月30日上午10时,有市民反映红光大桥一带,有人正在撒网捕鱼,水上城管抵达现场搜寻,没有发现渔网或者浮漂,随后多次尝试用爪勾进行水下打捞,半小时过后,仍未发现水下网状物,排除非法捕鱼的嫌疑。对于此类已无现场的投诉举报,水上城管仍不懈怠搜寻排查,不然非法捕鱼者有机可趁。
今年3月以来,百里柳江已进入禁渔期,柳州水上城管屡次查获非法电鱼。
电鱼不但对河鱼有杀伤力,稍不小心也可对人产生致命伤害。2014年6月,外来务工人员阿强与同事钟某,在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杨河村水渠电鱼,钟某操作电鱼机时,站在水里的阿强触电身亡。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4年。死者家属提起民事诉讼,钟某被判赔偿27万元。
电鱼产生的强大电流,不管大鱼还是小鱼均“通吃”,被电击侥幸逃生的鱼,繁殖能力也受影响。非法电鱼对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危害极大,因此《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通讯员 胡宏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