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石路一家门面的门头广告突然倒塌,落下的广告牌将门口的几辆电动车砸倒,隔壁的门头广告也不同程度受损,幸好无人员伤亡。该区域的市容巡查员及时上报这一问题,相关部门紧急处置,消除安全隐患(详见晚报5月24日12版报道)。26日,记者从数字化城市管理“12319”平台了解到,门头招牌因年久失修出现破损、倒塌等安全隐患的情况并不少见,而商家在设置门头招牌时都签署了“安全承诺”。城管部门再次提醒,加强门头招牌日常维护不容忽视。
23日上午,记者与鱼峰区城管执法人员在事发现场看到,掉下来的招牌属于柳石路一家餐馆。据清理现场的人员估算,连排掉落的招牌长约15米,宽约1.5米。该店面招牌为何轰然倒塌?该餐馆负责人分析,估计是支撑招牌的钢架年久失修,加上楼上一些住户把杂物堆放招牌上,导致招牌不堪重负。据了解,该餐馆的门面属于羊角山供销社。
当天上午,羊角山供销社和城管执法人员先后派人到现场进行了查看,执法人员还联系施工人员对该餐馆旁存在安全隐患的招牌进行氧焊切割,消除了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表示,事发地共有两家店面,分别于2016年2月和2017年1月到鱼峰区城管执法局申办门头招牌设置,办理过程中商家均签署了《门头招牌安全承诺书》,其中承诺书要求商家每月定期对门头招牌进行检查、维护,但不少业主却并没有按承诺内容去做。执法人员将加大对沿街门面门头招牌的巡查力度,对辖区内的门头招牌进行一次安全排查。
记者从“12319”平台了解到,因大风天气等原因,年久失修的户外广告招牌容易发生掉落。从今年1月至5月23日,该平台通过多渠道受理广告招牌破损问题共1085件,均派遣到相关单位进行了处置。市民发生有类似问题可通过“12319”热线或“柳州是我家”公众微信平台反映。
一纸“门头招牌安全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出现招牌伤人,谁该对此负责?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商家签署的安全承诺书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关于“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除非商家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应承担砸坏财物和损伤路人的赔偿责任。伤者可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