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航二路与航鹰大道交会处,有一房开为了给销售活动增加一些气氛,把绿地进行硬化并装上不锈钢凳子,还在凳子里面装上彩灯,结果被城管部门处以2000元的罚款,园林部门也要追究他们的相关责任。这是怎么回事呢?
7月24日下午,柳南区城市管理信息中心接到12319热线转派的投诉案件称,航二路与航鹰大道交会处有人把绿地硬化并铺上石子。城管队员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被硬化的地方一共有7处,总面积50多平方米。据某房开的一项目施工负责人袁先生说,他们把7处绿地进行硬化,然后铺上石子,装上不锈钢凳子,再装上彩灯,目的是美化环境,“硬化的地方原来高低不平,行人走过有一定的安全隐患,现在经过我们‘美化’后漂亮多了,还可以给市民提供一个休息的场所。”
对此,办案的城管队员表示,房开硬化绿地其实是打着美化环境的旗号来给商业活动营造氛围,不管其出于何种目的,由于其未办理任何相关合法手续,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城管部门依法对此房开作出处罚2000元处理,并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对破坏的绿地恢复原状。
据了解,7月30日下午,该房开方已到银行交纳了2000元罚款。城管队员说,交纳罚款后,还要求其在15天内将硬化的绿地恢复原状,园林部门也将依据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