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章停放在人行道上被“贴单”
结果车主不满处罚
以停放在绿地上为由投诉执法人员执法“不公”
这是什么情况?
近日,柳东新区城管部门在一起处理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转派的“违停”案件时,遭遇当事人恶意投诉。
柳东新区“五车办”执法人员正在对占用人行道违停的车辆进行贴单处理
2月14日7时45分柳东新区“五车办”执法人员在车园纵四路上发现有10多辆车占用人行道或新能源停车位停放,于是便统一进行违停贴单处理,并现场下发《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9时左右,一辆白色大众汽车被贴单的男车主找到执法人员“理论”,他坚决否认自己的车辆是停在人行道上,认为自己车子停的地方为绿地范围,故不该被城管贴单处罚。
随后,柳东新区“五车办”执法人员耐心向当事人解释:“该条路上人行道违停的车辆均按照统一执法程序处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作出处罚决定。”而男车主始终对执法人员的解释及人行道的范围定义不予认可,态度强硬,且在现场多次拨打“12319”和“12345”热线电话进行恶意投诉。
执法人员在现场对违停车主进行宣传解释
执法人员接到当事人的投诉后,分别调取了执法记录仪视频和现场图片进行核实,认为在查处车园纵四路车辆违停占道的执法过程中,全程采用执法记录仪拍摄取证,相关车辆人行道违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故对相关案件作了解释回复。
同时,执法人员提醒市民车辆出行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内或有划线的人行道、车行道内,不能随意无序停放,更不能侵毁绿地破坏绿化设施,否则同样会被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