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罚!工地车辆“不洗脚”带泥污染道路 柳长路一建筑工地被罚3060元

谁能忍受

经过的道路尘土飞扬?

面对这样的情况,

城管君也坐不住了!

“以后我们一定要加强监管和清洗,保证不会再出现这种现象了。”3月5日上午,在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工地相关负责人黄先生拿着3060元的银行缴款单,对执法人员说。

2月22日上午,有市民拨打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举报称,在柳长路凤凰园附近一工地门口,有车轮带泥污染道路现象。接到数字城管转派的案件后,执法人员赶往现场看到,事发工地位于柳长路边,车轮带出的一片黄泥印迹,像一块“黄雀斑”。经执法人员用皮尺丈量,这块“黄雀斑”长25.5米,宽3米,面积为76.5平方米。

按照有关规定,建筑工地必须设置清洗设备,并配备专门人员,确保施工车辆“净身”出门。该工地相关负责人黄先生对此大倒“苦水”说,为方便运送材料,工地在此开了一个临时性的出入口,方便车辆进出。但一些车辆进出工地时,将相关规定抛诸脑后,没有清洗车辆,才出现车轮带泥现象。再加上工地保洁人员没有及时清洗被污染的道路,因此导致市民投诉。黄先生对此表示将“认领”由此面临的处罚结果。

执法人员表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禁止车辆轮胎带泥进入城市道路,违者,执法部门可依法对责任人处以道路受污染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的罚款,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经调查后,执法人员依法实施顶格处罚,按照每平方米40元的额度,给该工地开出了3060元罚单,并责令工地方将道路冲洗干净。3月5日上午,该工地相关负责人黄先生已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

城管执法人员表示,以后对类似现象将依法重罚,避免加大环卫工人的工作量。市民如发现道路受污染现象,请及时拨打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执法部门将第一时间前往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