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厕所没有灯”反馈

反映媒体:《南国今报》11版

反映时间:2017年3月17日

标题:公园厕所没有灯

地址:飞鹅二路天马派出所北侧15米河堤下景观道上

反映情况:公共厕所内照明设备缺失。

案件反馈:媒体反映的“公园厕所没有灯”已由江滨公园处置完毕。案件编号为柳数管2017第03171084号。3月20日,江滨公园回复:我单位工作人员于2017年3月20日上午9时在江滨公园一期公厕对涉及照明设备缺失问题进行了处理,现已完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