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广告请爱护”反馈

反映媒体:《柳州晚报》13版

反映时间:2017年6月27日

标题:公益广告请爱护

地址:天山路,供电局大门东侧约15米人行道旁墙上。

反映情况:一处大幅的公益广告,被人用利器划破达数米长,破损严重。公益广告具有很好的教育意义,不仅能引起人们的共鸣,还能引发市民对身边事物的关注。

案件反馈:媒体反映的“公益广告请爱护”已由鱼峰区城管执法局屏山中队广告组处置完毕。案件编号为柳数管2017第06151363号。6月22日,鱼峰区城管执法局屏山中队广告组回复:我单位工作人员于6月22日10:30分到达现场,现场围墙上破损处广告已经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