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亮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掉头!

反映媒体:龙城云
反映时间:2021年6月13日
标题: 红灯亮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掉头!
地址:南环路与鸡喇路交叉口
反映情况: 经常往返这条路,给个建议!这个路口没有左转弯红绿灯,遇上红灯正常情况下是允许掉头的,遇到很多车子就是不敢掉头,难道基本的交规常识不懂吗?等待绿灯亮时,双向车子正常通行,这时候掉头更不安全,且车子依然占道,严重影响了后面直行的车辆!建议交管部门在同时标上提示语,红灯亮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掉头!

案件反馈:媒体反映“红灯亮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掉头!”问题由市公安局回复完毕。案件编号:柳数管2021第06131071号。6月15日,市公安局回复:感谢对柳州交管工作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它车辆和行人的通行。经核实,该路口处设置有掉头标线和直行标线及信号灯,掉头车辆信号灯红灯亮起时,在确保安全且不妨碍其它车辆通行情况下,完成掉头,如遇直行车等待信号灯,掉头车辆均需等待直行车辆通行后方可掉头。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