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下午3时,一辆号牌为桂B31768的大货车在行驶过程中一路撒漏沙子,行至桂柳路口时,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民警拦下由于大货车载物行驶时造成撒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一款,根据该法第90条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予以150元处罚。原来,当天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是在桂柳路口、沿江路等路段,针对涉牌涉证交通违法、大货车走禁行以及撒漏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据统计,交警部门当天出动警力20人、警车5辆,共查处大货车走禁行交通违法行为35起、涉牌涉证交通违法5起、涉撒漏车辆10辆,扣留车辆2辆,教育车牌污损45辆次。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配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将针对大货车的撒漏及货车不按规定禁行的时间、路段进行不定期的整治。
现场一民警告诉记者,一些大货车存在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不按要求装载货物,撒漏严重,影响城市卫生的情况。近段时间,交警部门加大了对大货车违章行驶的检查力度,目前已收缴20多本大货车通行证,50多辆违章大货车受到了处罚。
由于我市天气刚刚由雨转晴,民警对粘泥巴而致号牌模糊不清的机动车辆,一律拦下,责令当事人擦干净车牌后,口头教育放行。这一人性化的工作方式也得到了许多驾驶员认同和支持。“昨晚下雨,今天忙着送货忘记检查了,感谢交警提醒,下次一定注意。”货车司机吴先生说。
据特勤大队负责人介绍,这次整治除了针对大货车、拖拉机不办理入城通行证进入中心城区、飘散遗洒载运物外,还结合交通管理业务,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机动车涉牌涉证以及车辆超宽、超高、超载、超员、超长、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柳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