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渔业法规,维护渔业生产秩序”“齐心协力,做好柳江禁渔工作。”4月1日至6月1日,柳江流域全线禁渔,这样的温馨提示在柳江两畔也增多了,但依然有部分市民不顾禁令,钓鱼偷着乐。
4日上午,记者在柳江大桥和红光大桥之间看到,一条横幅旁有四五个市民钓鱼(见图),对横幅上的内容熟视无睹;5日,一个男子拿着根小鱼竿钓鱼,手里提着一袋“战利品”。
市水上综合执法大队提醒钓友,禁渔期是国家法律规定,并非我市自行开展的个别整治,执意违法的钓友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开始以教育为主,下周起该大队将对发现的一切非法捕捞、垂钓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个别钓友还心存侥幸,认为钓几条鱼不会有什么影响,奉劝个别钓友别图一时之利而受处罚。
来源:柳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