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和工人手工拆除一块无证广告牌
6日上午8时许,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柳石中队出动十多名执法人员,与氧焊工人一起,拆除了柳石路11块无证户外广告牌,其中最高的达10多米,最大的面积达到20多平方米。
当日下午,在莲花客运站旁的拆除现场,记者看到吊车正将一名工人吊至一块广告牌上方,准备进行拆除作业。据柳石中队副中队长苏复远介绍,依据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有关规定,占用公共设施设置城市大型户外广告牌必须征得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然后到工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如涉及医疗等特殊行业的广告内容,还需有专门部门的意见。城管部门主要对广告设置的地点、尺寸进行规范,涉及公共用地,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户外广告牌,还需通过住建、规划部门批准,办理地点位于市政务大厅的市容办证窗口。
苏复远说,在本次拆除行动之前,执法人员对这些无证安装广告牌的当事人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一些当事人一开始抵制,但后来逐渐理解并支持,因此当天的拆除工作进行顺利。
下午6时许,11块无证广告牌基本被拆除完毕,执法人员请来货车,一一将这些广告牌清运到指定地点堆放,随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来源:南国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