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区域私建“花房”接处罚书拒不拆除

事发龙城世家小区,行政执法部门表示将由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事发龙城世家小区,行政执法部门表示将由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柳州市龙城世家小区七栋一占用公共区域、违法建设“私家花房”的建筑主,在接到行政执法部门责令自行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拒不拆除,引起其他业主的强烈不满。

今年5月初,家住龙城世家七栋的业主阿清(化名)准备装修自家房屋时,发现该栋一单元入户房房顶的公共区域,突然“长”出一间“私家花房”。不仅如此,该单元的201号业主,还把一堵隔墙改成“花房”大门,把自家房屋与搭建的“花房”连成一体。

“建成的花房高度,与3楼住户窗户几乎齐平,如果有人想从房屋外面进入3楼住户,只要借取花房的木质镂空结构,便可轻易上到3楼住户家,这单元的业主还有安全感吗?”5月8日,当记者来到该小区7栋一单元时,几名业主向记者表示他们的担忧。根据业主指引,记者在七栋一单元入楼房顶上,果然看到一占地10多平方米的镂空木质结构建筑,建筑顶采用玻璃作瓦,建筑地面为木地板结构,建筑内种植有一些花草,建筑高度几乎与一单元三楼窗台齐平。

业主们向记者介绍说,201号业主占用一楼入户房天面的公共区域,据为自己“私家花房”的同时,还侵占了7栋一单元二楼部分公共通道。早在今年1月初,201号业主占用公共区域施工“私家花房”时,业主就向小区物业公司作了反映,物业公司找过201号业主交涉,要求他们停止施工,但未见效果,201号业主还是完成花房的施工,至今,却不见有人来管。

随后,记者根据业主反映,来到小区物业公司了解情况,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说,今年1月13日,物业公司接到业主反映,发现七栋一单元201号房业主,确实占用公共区域建设自己的“私家花房”,当时,物业公司曾向业主黄某下达过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她停止施工,但黄某拒不停止施工。由于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他们只好向柳州城中区行政执法局举报。执法人员闻讯,在今年春节前后多次前往查处,但如今已经过了4个多月,这间“私家花房”却岿然不动,他们不清楚行政执法部门到底管不管。

5月9日,记者来到城中区行政执法局“两违”执法大队,该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初,他们接到小区物业公司举报后,立即派员前往调查,经调查核实,201号房业主黄某,在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在龙城世家小区七栋一单元入户房顶建设一层占地14.3平方米的简易构件物,其行为违法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该局根据行政执法程序,于今年4月3日对业主黄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黄某自收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3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搭建的构件物。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黄某至今没有自行拆除其违法搭盖的构件物,行政执法部门近期将按法定程序,交由政府组织,强制拆除该违法搭盖的构件物。

来源:南国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