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城管直属大队接到市民投诉:在北外环路松泉小区内,有人砍伐城市树木,说是因为树上长了白蚁,一共砍了37棵桉树,不知道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
市城管直属大队执法人员赶到现场,经过对周围住户进行走访 、调查 、询问,了解到这些树是被某物业服务公司所砍。执法人员找到该公司的负责人,其承认这些树确实是他们砍的,并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但“砍树”也是迫不得已,因为这些树均被白蚁蛀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而且在这之前,我市曾刮起过台风,导致很多树都被大风吹倒,一度威胁到住户安全。因此,为了避免这些树再给住户带来威胁,他们公司才决定采取砍树的措施,消除隐患。
尽管该公司有正当理由,砍树是为了消除隐患,但没办手续就砍伐城市树木的行为已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16条的规定:凡是要涉及砍树事宜,均须到园林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园林工作人员核实,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砍树。
城管执法人员耐心地跟该公司负责人一一作解释,宣传城市绿化法律法规。经劝说教育,该公司负责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配合城管部门立案调查。随后,城管执法人员与该负责人到现场核实,共有60株尾叶桉被砍,经用卷尺测量,被砍树木的胸径在13至55厘米之间。目前,市城管直属大队已对此案进行立案,尚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