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位于柳南区太阳村镇长龙村拉达岭上的7处违法建设,被依法拆除或自行拆除完毕。至此,拉达岭上被非法侵占的18000平方米林地重归集体所有。
据了解,来自江西的万某 、黄某和我市的张某 、高某等7名业主,均在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于2009年至2012年,擅自与当地村民签订用地租用协议,搭建厂房用作经营家具加工 、五金加工 、废纸压包业务等。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柳南区国土资源分局及时介入调查,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但当事人均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将违建厂房拆除。
9月16日,柳南区组织柳南区法院 、柳南区城管执法局 、柳南区国土分局 、太阳村镇等部门采取依法拆除行动。
抱着观望态度的业主看到政府动真格的了,恳请政府再给一周时间自行拆除。出于人性化执法考虑,政府同意业主在9月24日前自行拆除违建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