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路宏力小区有居民在小区内养鸡养狗

乐了自己苦了邻居被限期整改

近日,城中区城市管理信息中心接到举报,称双拥路宏力小区内有一居民在其门前的通道内养鸡,给小区其他居民带来了诸多困扰。

据举报人邓女士讲,这家户主在自己门前的通道上圈养了30多只鸡,鸡圈里还养了2条狗。

鸡圈产生的臭味、白天晚上不时的“鸡鸣狗叫”,影响居民正常 休息。社区工作人员曾多次上门进行劝告,但当事业主依然我行我素,周围的居民多有抱怨,于是想请城管尽快来处理此事。

执法人员在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联系到户主。户主段先生认为,在自己家门口养鸡是自己的自由,别人管不着。

城管队员介绍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按照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不得饲养鸡、鸭、鹅、兔、猪、羊等家禽家畜。违反相关规定的可以予以没收和处以3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向养鸡户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段先生限期整改;若拒不整改,执法人员将依照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