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旗号,投资方花约60万元建房却未取得相关手续,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2月12日,位于柳北区石碑坪镇新中屯的某种植专业合作社,被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违法建房损失代价太大。
该种植专业合作社表示,合作社于2012年承包了新中屯150亩土地,用于打造首个柳州市基于物联网智能农业种植示范园区。从2013年4月开始,该合作社占用农保地建设了一栋砖混结构的二层建筑,总建筑面积387.62平方米,用作“现代农业设施智能农业中心机房”,现已建好,共耗费约60万元。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建筑至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已被国土资源遥感卫星所拍摄。
据了解,按照国家规定, 为确保我国的粮食安全,未经审批用于耕种的农保地不能随意挪作他用。触及这一“红线”,无论耗费几何,所建违法建筑的最终结局只能是被拆除。该合作社擅自占用农保地建设的这一栋砖混结构的二层建筑,直至执法部门完成法定调查程序时,都未取得相关建房手续。
12日上午,这一栋在国土卫片“榜上有名”的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见上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