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强拆与行政强拆相结合

柳北区重拳出击拆除白沙村4队206号建筑

“咚咚咚!咚咚咚!”墙崩砖落,浓烟四起。4月14日,位于白沙村4队206号,在四台勾机的强力破拆下,三栋五至七层的建筑(含违法部分)被柳北区政府和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拆除。

据现场执法人员介绍,当事人梁某和李某等三户所建两层住房为合法建设。为拓宽征收住房面积,在2009年市政府下达征收公告后,抢搭抢建。2011年,梁某和李某违法加建了第三至第五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204.26平方米。2012年,梁某又擅自在206号东侧违法建设了砖混结构的六层房屋,共445.05平方米。经柳北区城管执法局现场勘查,梁某 、李某与另一当事人杨某所建的违法建筑总面积为1516.76平方米。

2011年8月,柳北区执法局依据相关法规,分别向有关当事人下达了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之后依法催告当事人履行拆除违法建筑的义务,当事人仍我行我素,置国家法律于不顾,继续违法建设。

据了解,白沙村4队206号为白沙消防站建设用地,为公益性项目,相关部门依法对该处合法建筑所在地块进行征收。然而当事人却漫天要价。相关执法部门历时多年,经多次沟通无果,2013年开始启动司法程序,要求当事人配合重点工程的建设工作,限期拆除其建筑,当事人也不予履行。柳北区政府决定采取司法强拆合法部分建筑与行政强拆违法部分建筑同时进行。

为此,在履行完相关法律程序后,4月14日,柳北区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司法强拆与行政强拆相结合,对梁某等三名当事人所建建筑依法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