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在柳州市城站路百草堂对面的人行道上,一施工单位利用“钻地龙”开挖人行道,当他们正要将施工产生的黄泥浆水排向下水管道的时候,被及时赶到的市政执法人员叫停。
“我们办了开挖证,施工时产生的黄泥浆水不排向下水道,难道排向人行道吗?”施工人员对此提出疑问。经市政执法人员调查,该施工单位办理的许可证是《城市道路临时挖掘许可证》,只许可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段开挖城市道路,超范围和超行业使用该许可证是无效的。
那么他们施工时产生的黄泥浆水应该排放到哪里?据市政执法人员介绍,近年来利用非开挖安装城市管线的施工方法已相当普及,但一些施工企业违规将黄泥浆水排向城市排水管网的行为还非常普遍,今年市政部门在清淤时就发现,河西路、前锋路等多条路段出现因黄泥浆水淤积而堵塞城市排水管网的现象。市政执法人员指出,该施工单位施工时产生的黄泥浆水可抽放到槽罐车运走,根据《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规定,未经许可将未处理过的黄泥浆水向城市排水管网排放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