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柳南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将辖区路段10多处非法墙体广告进行处理,但因墨水或油漆已经浸透到墙体,很难进行有效清除,队员用石灰水或水泥浆等进行覆盖处理。
城管部门提醒:设置门头店面招牌要办理相关手续,设置墙体广告也要办理相关手续。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八条规定,城市的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园林绿化、广告标志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同时还必须征得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