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里,因建设等特殊需要,都会涉及临时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问题,这也是市容管理局窗口受理较多的业务之一。如果审批不当,就会对市容环境或道路通行带来影响。
按照相关规定,确需临时占用的,应先申请,得到审批同意后持许可证方可占用。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办理该审批事项必须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不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不得影响市政道路、城市桥梁、城市照明、供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
涉及的申请材料包括:(一)《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申请表》;(二)确实属于建设等特殊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三)与临时堆放、搭建等有关的图纸;(四)与毗邻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协议书;(五)与已经受影响和可能受影响的市政公用设施产权单位(管理维护单位、运营单位)签订的确保市政公用设施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的协议书;(六)占用期间不损坏地(路)面、占用期满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地(路)面原状等承诺书(原件);(七)占用期间公众公示和安全防范方案措施。上述申报材料的原件核验后退还,收复印件,另有注明的除外。根据《柳州市市容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方案的通知》(柳市容字[2012]15号)规定,市市容管理局负责实施柳州市规划区内,A级路段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同意。城区市容管理局负责实施本行政管辖范围内,B、C、D级路段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同意。
市市容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为民便民出发,该局压缩了办结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现在承诺的4个工作日,若遇重特大事项将尽快办结。该局其他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有关信息,可登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容)局官网:http://srjliuzhou.gov.cn/index.htm,找到“行政审批”栏目查看。
据了解,去年年底,市市容局窗口已作为我市网上审批窗口示范点之一,拟将两个许可事项进行网上审批操作。届时申请人可在网上进行申请操作。该项工作目前正处筹备阶段,待公开后方可进行网上审批操作。目前,该局审批事项的各类申请表格,可在局网站下载,按相关要求规范填写。详情可咨询市市容管理窗口电话:2618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