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正规手续的违法建筑,不管如何“粘贴”在合法建筑身上,终将逃脱不了被依法拆除的命运。15日上午,在柳州市胜利路11号之二东南面,一栋共116.4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被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
这栋砖混结构的两层楼房,紧贴在一栋铁路用房的墙边。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查,该建筑物共两层,下层一间放置杂物,上层分割成面积不等的6间,两层总面积为116.4平方米。
据当事人陈某说,这栋房子是在旁边一栋铁路用房建设之时,利用剩余砖头、水泥“顺便”建的,主要用作居住。他承认,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属于违法建筑。
因机械设备无法开进现场,15日,执法人员请来农民工,利用充气钻、铁锤等工具,手工将该违法建筑物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