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一句劝“赚”了一万元

柳北区城管执法局工作做到家

“如果不是今天向你们咨询了这个问题,我那一万块钱肯定‘打水漂’了,谢谢你们!”10月25日上午,在胜利路中段北侧人行道上,市民邓先生对正在进行法规宣传活动的柳北区城管执法人员说。

10月为我市“两违”拆除专项整治月,为此,10月25日上午,执法人员在胜利路通过发放资料、现场解答的方式,向过往市民宣传《城乡规划法》等法规。

路过的邓先生向执法人员诉说,他是白沙村村民,家住一栋两层楼房,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当时因资金所限,楼顶的防水措施做得不好。随着时间的推移,楼顶漏水的现象渐渐成为了一块心病。为解决这个问题,他准备投入一万元,购买石棉瓦等建材,在楼顶搭建高约2米、面积约50平方米的防水层。邓先生还说,他已经联系好了供货商,下礼拜把建材拉来后就可以开工了。

邓先生向执法人员咨询:这样建防水层行不行?执法人员告诉邓先生,如果是用石棉瓦在楼顶铺设20厘米左右高度的防水层无可厚非。但若是在楼顶搭建高约2米、面积约50平方米的建筑物,按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需要到规划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否则属于违法加盖行为,将会面临执法部门的依法拆除,所投入的钱财也会“打水漂”。听了执法人员的解答,邓先生茅塞顿开,庆幸不已:“搞清楚这件事,相当于我‘赚’了一万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