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抛物曝光一起查处一起

市民呼吁,遏制不文明行为奖励与处罚并重

行车途中遭遇“飞来垃圾”,不采取紧急措施差点出事,市民程先生对此非常气愤。对于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我市于7月21日开始实施《关于对车窗抛物、车轮带泥、车辆滴撒漏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办法(试行)》,不少市民参与其中并呼吁,举报不文明是为了大家更文明,希望执法部门给予奖励的同时,对违章者能依法处罚。

车窗抛物影响后方车辆行驶

“对那些不讲道德,车窗抛物的司机和乘客就应该进行严厉处罚!”8月10日,前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大队领取奖励的市民程先生表示。

原来8月7日早上7点40分左右,程先生开车搭着家人在文昌大桥上由西向东正常行驶。前方一架车牌号为桂BYL932的银色五菱汽车突然从副驾驶位抛出一袋垃圾。

由于事发突然,程先生无法判断抛下的是什么垃圾,是否会对车辆行驶造成危害,此时又是上班高峰时段,桥上车流量很大,难以避让,只能采取紧急制动。

这一紧急刹车,不仅导致自己车上的大人小孩被吓了一跳。还使得后方车辆也不得不纷纷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一瞬间险象环生。“要是后车跟车再紧一些,追尾事故就不可避免了。”回想起那惊险的一刻,程先生不免还有些心有余悸。

事后,程先生通过查看行车记录仪,才知道这辆车抛下的一袋垃圾里装的是吃完的豆浆杯和装早餐的塑料袋,于是,举报到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

请涉事车主及时配合处理

据了解,我市开展举报三类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以来,市民积极参与,监督举报不少交通违法行为。截至8月7日,我市城管直属大队共认定车窗抛物22起,已处理7起。目前因车窗抛物,车主尚未接受处罚的车辆号牌为:桂BXT982、桂BVD578、桂BT5315、桂BCG766、桂BWM688、桂BHZ577、桂BT8126、桂BRN777、桂BWN099、桂BT7909、桂BST809、桂4J567、桂BMS129、桂B7H129、浙K1332Z。

对此,市城管直属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杨世雄说,涉事车主在接到通知处理的电话或短信时应当及时配合处理,对拒不配合接受调查处理的车主,案件将交给交警部门接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将车辆违法信息录入系统,或将影响车辆年审、过户等行为。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大市民、尤其是私家车车主请先妥善放置在车内产生的垃圾,下车后再丢进垃圾桶,杜绝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车窗抛物不仅不文明,还严重影响道路上正常的行车秩序,会危害他人尤其是负责路面保洁的清洁工人的人身安全,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此类违法行为,城管、交警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