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共治”方能“人人共享”

——写在我市率先开展车窗抛物治理一周年之际

向车窗外扔烟头、纸屑、果皮等垃圾,曾一度是龙城不文明的“抛物线”。如今,这样的“抛物线”消失了。这得益于我市一年前开展的“全民治理”。

2015年7月21日,《柳州市关于对车窗抛物、车轮带泥、车辆滴撒漏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办法(试行)》开始实施。我市率先对车窗抛物这类不文明行为开展治理,一年来取得了良好效果,走出了一条发动全民参与城市治理的“柳州模式”。

新变化

举报车窗抛物呈现“职业化”

文明好习惯带动行为好榜样

凡市民举报车窗抛物行为并提供有效证据,经查证属实的,按100元/例予以奖励;市民举报车轮带泥、车辆滴撒漏行为并提供有效证据,经查证属实的,按100至300元/例予以奖励。

2015年7月28日,城管部门对举报车窗抛物行为的热心市民钟先生发放了首笔100元的奖励。

首批奖励引发了“蝴蝶效应”,举报车窗抛物的市民骤增。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20日,市民举报车窗抛物共5372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有这些行为之一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市民举报的车窗抛物当事人,城管部门严格依法处罚,处罚总金额达33.26万元。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说,自我市开展车窗抛物治理以来,越来越多的市民积极地参与到监督举报中,取证的方式也多种多样,从最初的定点摄录,到现在的行车记录仪、监控探头、便携微型摄像机、手机随拍等,打响了全民治理战。举报车窗抛物已呈现了“专业化”“职业化”的趋势,“我们的城市大家来管”的理念已入脑、入心、入行。

我市发动市民参与治理车窗抛物以来,呈现出了“四多四少”的新变化:举报车窗抛物的多了,车窗抛物的少了;在车里准备储物袋的多了,乱丢垃圾的少了;摄录车窗抛物多了,“不关我事”的少了;讲文明爱卫生的多了,乱污染城市道路的少了。

谈到新变化,“举报王”黄先生说,他曾利用近1个月的时间,向城管执法部门提供了258条车窗抛物信息。如今,路上车窗抛物比以前少多了,文明好习惯正在形成,行为好榜样正在树立。

新启示

城市治理是每个人的事

编织“天网”推动“全民治理”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介绍,目前,车窗抛物的高发路段有永前路、城站路与红光大桥南端、白云路与燎原路口、潭中东路与海关路、柳州火车站周边。下一步将进一步拓展市民举报车窗抛物的网络和渠道;在车窗抛物处理室滚动播放宣传教育短片视频,警示当事人,防止屡犯;对于拒不执行处罚的车主,城管部门将依法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并通过向所在单位或所居住社区进行通报等措施来巩固和扩大治理车窗抛物形成的新变化。

“我市率先开展车窗抛物治理,不仅带来了‘心灵美和行为美’的深刻变化,还给城市治理带来了新启示。”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新启示至少有二:城市治理是大家的事,要充分发挥每个人的自治作用,才能把城市治理得更好更有序;要发动全民参与城市治理,让人人都成为“电子眼”,编织一张城市治理的“天网”,推动全民治理,形成“全民城管”模式,从而实现“人人共治”到“人人共享”。

这名负责人表示,将把车窗抛物治理的新模式融入到严打“两违”、“五车”整治、整治占道经营、清理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城市治理的各环节,让“全民治理”形成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