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准,不准在城市公共环境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
二不准,城市道路两侧不准进行有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摆摊设点、店外销售等活动。
三不准,不准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
四不准,不准圈占公共绿地,损坏城市树木花草。
五不准,不准擅自挖掘或占用城市道路,如需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使用。
六不准,不准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密闭式运输车辆,无遗撒、滴漏,无偷倒乱倒现象。
七不准,不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道路堆放物料,违法私自搭建建筑物或其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