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明起城管可对人行道乱停放车辆开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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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上午,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目前,市公安局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侵占道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移交给市城管执法部门,自1月21日起,由城管部门集中行使。市公安局原已经立案进行调查的案件,继续以市公安局的名义负责查处和处理,直至结案。

据了解,我市城市规划区内的人行道,是指按城市道路设计规划建设的专供行人通行的区域。城市人行道上的停车占道位置,按照《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另外,记者走访各城区城管执法局了解到,执法人员将利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对人行道乱停车现象进行宣传教育,提醒车主不要违法停车,对于屡教不改的当事人将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