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城管部门将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违法停放的行为进行处罚。近段时间,各城区城管执法人员也通过发放宣传单和媒体进行了宣传。其中,上星期,城中区和柳南区的城管执法人员已经开始对人行道上的违停车辆贴单。但记者从城中区城管城中中队了解到,截至目前,他们首日贴的12辆违停机动车尚未有当事人前来接受处理。
城中区城管城中中队队长马武勇说,对于已经被贴单的车主,他们作为警告处理,并不会进行罚款。但从明天开始,他们将对违停车辆取消“初次免罚”的过渡期,发现人行道违停行为,将依法予以罚款150元的行政处罚。
随后,记者来到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情况,法规科科长余冬梅说,之前他们没有通过贴罚单来进行警告,而主要是以发放《致柳州市民告知书》和温馨提示,向广大车主宣传在人行道上违法停车的相关处罚规定。但从明天开始,他们也要“动真格”了,先罚停放在人行道的机动车。
余科长说,目前,他们已经配备好巡逻车辆、办公设备和人员,成立了一个有18人的人行道违法停车处理中队。明天,他们将像交警一样,对违法停放在人行道上的机动车,执行先贴一张违法停车通知书、依法进行拍照取证。随后,交警部门会以短信的形式告知违停车主,让其在1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罚。即车主拿着罚单后,到城管部门接受处罚,他们会开具《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和违法缴款单,让车主到银行缴纳罚款。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对于不服处罚决定的,余科长说,车主可以在受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辖区政府或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对于那些违法停车事实清楚、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拒不接受处罚的违停车主,城管部门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余科长说:“到时候,车主要交的罚款就不只是缴纳150元罚款那么简单了,可能达到四五百元。因为违停车主还要交滞纳金以及法院执行产生相关费用。”另外,如果以后当事人被列入全国联网的被执行人失信黑名单,还会受到信用惩戒,无论是购买高铁、动车车票,还是购买飞机票、出国旅游均会遭到拒绝,向银行申请贷款也会受阻。
而对于人行道乱停放的非机动车,余科长表示,前段时间,他们已经将自行车、电动车人行道临时停放点做了详细统计,并具体规划每个点的停放数量,报给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和交警部门,但具体停放的区域还没有划出来。因此,他们还是以教育疏导为主,规范非机动车的停放区域后,再对违停的非机动车做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