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活古董” 抹亮“绿名片”

市民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在增强

古树名木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是不可再生和复制的稀缺资源。近日,柳侯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修剪园内部分古树名木的高空枝条,减轻树木重量,降低树木被大风吹断的风险。我市有多少古树名木?古树名木保护现状如何?如何科学管护古树名木?

采访实录:管养行动让古树名木“延年益寿”

——“绿色名片”浸润一座城市的生态文化

古树名木被喻为“活古董”,是一座城市的“绿色名片”。柳侯公园有不少这样的“活古董”。5月5日,记者来到柳侯公园,看到樟树、桂花等古树名木枝繁叶茂、苍劲古朴,许多市民在树下翩翩起舞,无比快乐。

记者注意到这些古树名木都有保护栏等保护设施,树上悬挂着有“编号、树种、学名、科属、年龄”内容的牌子。

家住柳北区八一路的韦娴婧老人带着小孙女在有着135年树龄的樟树下休憩。她说:“公园的古树名木保护得很好,是公园的灵魂。如今,各种古树名木成了我市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

据柳侯公园管理处绿化科科长班定源介绍,公园现存古树名木69株,包括桂花、苹婆、木棉、樟树、朴树、黄葛榕、小叶榕等品种,树龄最大的有140年,最小的有102年。

“每季度修枝一次,让古树名木焕发新绿。”班定源说,每季度进行一次白蚁防治,防止蚁患发生,保障古树名木的健康。采用先进的技术,给古树名木施肥、灌水,给古树名木充足的营养。

微友“玲珑雨点”认为,保护好古树名木就是保护自然环境,就是延续一种绿色文化,要像保护文物一样保护古树名木。

我市历来重视古树名木的保护,一直把古树名木作为“绿色文物”来保护。记者从市园林局了解到,我市对古树名木进行调查,制定了《柳州市古树名木保护办法》,保存了众多的古树名木,有“活化石”之称的桫椤,有苍劲古朴的古榕古樟,有国家保护的珍稀树种青檀和红豆杉,有与国家名人友人结缘的名木等。经统计,目前,市区有百年以上树龄的古树400多株。

有法可依:《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六月一日施行

——“绿色文物”在新的“保护神”下长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许多“绿色文物”在我市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但由于保护意识不太强、管理手段有些单一等原因,人为损害古树名木的现象还有发生。因此,保护“绿色文物”永远在路上。

不过,“绿色文物”有了新的“保护神”,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3月29日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简称《条例》)6月1日起施行。

“古树实行分级保护,树龄在1000年以上的古树,实行特级保护;树龄在500年以上不满1000年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树龄在300年以上不满500年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树龄在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古树,实行三级保护。”市园林局相关人员说,按照《条例》规定,名木实行一级保护,古树名木实行养护责任制。特级保护的古树,至少每3个月检查一次;一级保护的古树和名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二级、三级保护的古树,至少每年检查一次。这给我市古树名木日常养护提供了可遵循的规定。

砍伐;擅自移植;剥损树皮、掘根、向古树名木灌注有毒有害物质;在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向外五米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敷设管线、架设电线、挖坑取土、采石取砂、淹渍或者封死地面、排放烟气、倾倒污水垃圾、堆放或者倾倒易燃易爆或者有毒有害物品等;刻画、钉钉、在古树名木上缠绕、悬挂物体或者使用树干作支撑物、紧挨树干堆压物品等……《条例》规定,若有如上这些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比如砍伐特级保护的古树的,每株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的施行,对我市古树名木保护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采访时,许多市民希望相关部门严格依法而护,让我市的“绿色文物”在新的“保护神”下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