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平时就是嫌麻烦,懒得爬上爬下盖防尘网,现在被罚了一万块钱,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11月21日上午,在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广西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冯姓负责人对执法人员说。
事情要从7月19日说起。当天上午,执法人员接到数字城管平台转派的案件称,在柳北区长塘镇黄土村3号货场,有人在那里存放大量的煤灰却没有盖好,希望执法人员前来督促当事人改正,以免影响周围环境。
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看到,整个货场内黑麻麻的煤灰堆积如山。一辆铲车正在轰鸣着来回忙碌,把散落在场地各个角落的煤灰往“煤山”上拱。两辆已经卸完货的大货车停在货场内。一堆堆的煤灰,就这样露天堆放着,上面并未有任何覆盖物。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查,煤灰裸露的面积大约为1200平方米。执法人员了解到,此货场内堆放的煤灰,属于广西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面对执法人员的调查,该公司冯姓负责人说,这个货场原为其他单位使用,其公司从今年1月接手,专门用来堆放煤灰。对于执法人员询问为何不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冯姓负责人听后竟对执法人员说:“阿弟!我们公司煤灰出入量那么大,每天都有大货车拉货进出,如果要覆盖,好麻烦的,也不方便铲车作业!”
执法人员告知冯姓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违者,将面临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最终,经立案调查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冯姓负责人所在的公司未设置硬质围挡且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作出了罚款一万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