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建 还耕复绿

搬离违建内物品

违建占用基本农田用地,不光被依法拆除,就连水泥地面也被铲除,还耕复绿。4月27日,柳南区组织多部门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建设“飓风行动”,拆除该城区长龙村中田一屯一处腌制品加工厂。

据了解,该违建位于柳南区长龙村中田一屯15号南侧110米处,于去年11月底被国土部门卫星遥感照片识别,占地5.3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2.118亩。经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查,该处违建是多人合资私搭建的腌制品加工场所。

在拆违现场,记者还未走进加工厂一股酸味便扑面而来,施工队员正在现场搬离腌制品。当天,执法队员除了依法拆除用于加工腌制品700多平方米的违建水池、棚子外,还对近4000平方米的硬化地面进行铲除,国土部门将督促还耕复绿。

据了解,依据《刑法》相关规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