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水利局了解到,按自治区水利厅近日下发的通知,要求自今年7月起至今年12月止,将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用半年时间完成调查摸底、执法打击、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工作,从而保障河势稳定、防洪安全、航运安全和生态安全。我市将按要求同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目前正值主汛期,河湖防洪安全至关重要,非法和无序在河湖采砂,直接影响到河湖态势稳定。此次开展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导,市、县各级河长与湖长负责牵头组织,对非法采砂依法进行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内容包括调查摸底、执法打击、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重点是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对非法采砂行为露头就打,从严从快予以处罚;对触犯刑法的非法采砂业主和从业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迅速遏制非法采砂势头;对河湖采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以及存在非法采砂问题的河湖,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集中清理非法堆砂场和“三无”船舶,整顿涉砂船舶,强化源头管控和运输监管。
通知还要求,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充分利用河长制与湖长制等工作平台,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统筹部门力量,形成强有力的高压严打态势,保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