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工作既关系着城市的颜面,更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如何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杜绝不文明执法、粗暴执法现象的发生?是摆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对此广西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了大胆探索,在结合“强转树”专项活动“强身健骨”的同时,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对标先进,正视问题,取长补短,走出了一条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执法能力的培训之路。
践行“721”工作法,将“强转树”专项活动与扶贫工作结合开展
柳州市城管执法局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在充分总结前两年开展全体城管执法队员轮训的基础上,将“强转树”专项活动与扶贫工作结合起来,继续开展全员培训。
今年7月,柳州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市城管支队全体执法人员利用暑假的两个月时间在白文村小学组织开展每期5天共12期的“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封闭式培训。每期50名学员,由一名副支队长带队,邀请局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执法办案技巧、形象训练等方面的学习,除了课堂培训之外,还结合白文村青壮年劳动力缺失的实际困难,组织队员帮助村民开展采摘茶叶、建房、疏通排水洞、清洁乡村等劳动。同时,在村里开展培训,也为村里的米、蔬菜,养的猪、家禽等农副产品带来了销路,增加了村民们收入,使村民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每期培训班的最后一堂课,都由班长组织队员结合培训谈如何实践“721”工作法,大多数队员在发言中表示,身为执法人员,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除了依法执法,公正文明执法以外,还要对人民常怀感恩之情,城管执法面对的当事人大多是城市中的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或多或少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困难,因此要用好手中的权力,实践好“721”工作法,杜绝不文明执法现象的发生,真正为人民管理好城市。
“请进来”,让城管执法更好的适应执法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式
自2017年1月1日,柳州市住建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移交至市城管执法部门以来,查办住建类案件成为了各执法单位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但由于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案件涉及法条繁多、专业性强、取证难度及社会影响较大,一线执法人员普遍表示压力较大。今年4月26日,柳州市城管执法局举办了第一期“住建类案件办案技能培训会”。邀请市住建委相关业务科室、部门负责人进行授课。重点围绕无证施工、非法搅拌砂浆及混凝土、城镇污水违规排放等案件查处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及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和办案技巧进行详细讲解,并结合典型案例,对往年办理住建类案件的基本情况及违法原因、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让执法队员对住建类案件的查办过程与注意事项有了清晰的认识。同时,还与住建委达成共识,由城管执法局收集各单位在住建领域执法中出现的常见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定期邀请市住建委举办培训会,逐步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在查处住建类案件的业务水平,不断适应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后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走出去”,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
成都市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坚持以绣花针功夫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城市管理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行列。今年7月23日至7月28日,柳州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各城区、新区执法局一行90人赴成都市开展考察和跟班学习。为更好完成此次学习任务,柳州市城管执法局将跟班学习分为市容管理,精细化管理,广告治理,住建、规划等7个小组,分别跟随成都市7个城管执法单位进行与当事人沟通、现场调查、下发调查文书、案卷制作、行政处罚文书送达等全程参与式的跟班学习,谈及此次跟班学习的感受,来自市城管支队的龙毅坚颇有感触,他认为,过去一直认为城市管理主要依靠执法手段,其实还可以通过综合运用行政指导、激励、扶助、调解等非强制手段来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从而能够避免和化解执法人员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柳州市城管执法局法制科科长刘莉则认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关键要制定完善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等标准,推动建立标准贯彻落实保障机制,逐步开展城市管理结果标准建设,推进城市管理实现“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操作、流程化作业”。如此, 才能扎实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