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罐车乱倒泥浆废水,被城管蹲守抓现行

施工车辆为了贪图省事,竟把污水私自乱排乱倒,结果被城管执法部门当场抓现行,执法人员还给违法当事人“上”了一堂宣传教育课。
10月29日10时许,市城管执法局柳东分局市容中队队长接到市数管平台转派的市民投诉,称博园大道南庆屯一处工地附近有水泥罐车在路面乱倒泥浆废水,于是中队人员立即派人前往现场核查。

执法队员到达现场后发现确实有乱倒废水的痕迹。根据水浆痕迹判断应为水泥罐车搅拌桶内的残留泥浆废水,且被污染的地面已经有部分被水泥硬化。由于涉事车辆已驶离现场,执法人员无法现场取证。

经向附近工地走访了解得知,这辆水泥罐车大约相隔20分钟会途经此地倾倒污水一次。为抓到这个目无法纪的司机,执法队员决定现场蹲守。2个多小时后,13时34分涉事司机驾驶桂B牌的水泥罐车来到事发地点进行倾倒,执法人员立即用执法记录仪摄像取证,并将涉事车辆拦下,责令司机接受调查。
经调查得知,该车辆属于某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司机解释道:“在附近中建五局工地施工完毕后,因为怕行驶在路上遗撒造成地面污染,就将施工废水就近拉到这里倾倒。”
执法人员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和第四十二条第(八)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下发《证据保存通知书》,将涉事车辆暂扣回指定停车场,并要求该公司负责人到执法部门配合立案调查。

10月30日,该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来到市执法局柳东分局接受处理,由于该公司是首次违法,执法人员决定对其给予责令整改和教育处罚。
为让当事人达到深刻反省的目的,市容中队中队长苏益还给公司负责人“上”了一堂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课,希望企业方能加强驾驶员的法律意识,严格管理,汲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而创润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也表示意识到水泥浆污水乱倒的不良影响,承诺立即整改,愿意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最后还递交了《检讨书》和公司对驾驶员的处罚决定。
10月31日,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核实,涉事当事人已整改完毕。执法人员提醒,混凝土搅拌车或水泥、砂浆罐车在城市道路上运输混凝土、水泥及砂浆时,应当采取厢式密封,安装防撒漏接料斗等措施,要保持车身清洁,避免泄漏、遗撒,未达设置标准的一律不允许上路。一经发现违法、违规的运输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